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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索罗精锐——出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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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话之人正是沃土千长——杜兹,他大踏步走进房间内,将拧成绳的布条递给部曲阿蒂玛,布条一点点展开,上面用木炭画满了炭黑色的字符,没费多长时间,几人便破译了暗语,想要传递的自然是法鲁城守军准备劫掠商队的全部信息。

    看样子该出手了,阿蒂玛立即下令道:

    “肯特,艾诺托在哪!”

    “阿蒂玛大人,艾诺托正在河谷那里放羊。”

    “吃饱了撑的!赶紧让他点出500精兵,提前去做好伏击准备!!!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郁郁葱葱的河谷中,一群绵羊正悠闲地啃着嫩草叶,溪水潺潺、鸟鸣幽幽,几条黑白相间的牧羊犬跟上了发条似的,跑前跑后,吠叫追逐,模样俊俏的牧羊女坐在一旁的岩石上,怀抱小狗,吹着草笛,悠悠草笛声随着微风,飘扬了很远很远。

    河谷上方有一片平地,底下悠哉悠哉的羊群们做梦都想不到,屠宰它们的屠宰场就设置在自己头顶。

    此时,一个虎背熊腰的光头巨汉正蹲坐在石头上,那近乎夸张的魁梧身材,远看仿佛一座小山,视角拉近,更不得了,淡淡的粗眉毛、厚厚的嘴唇、满脸的横肉,还有遍布面庞的大大小小十几道疤痕,这面相,哪怕是杀人无数的刽子手都没有如此压迫感。

    大汉两眼微闭,一言不发,在他面前堆着十几只羊的尸体,殷红的鲜血浸透了他脚下的土地,苍蝇绕着他飞来飞去,有几只还不知死活地落在了他的光头上,一眼望去,像极了地狱里的魔鬼,而且无一例外,他脚下那些羊全都被齐整整地砍断了头颅,切口之平整,让人难以置信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两个羊倌又把一只膘肥体壮的羊赶到了壮汉面前。

    “巨浪大人,羊给您送来了。”

    其中一个羊倌话音刚落,只听噗嗤一声钝响,回过神来,他们牵着的那条肥羊已经被砍掉了脑袋,血柱从断开的羊脖子里喷涌而出,在两人本就沾满血污的马裤上又添了一大片,而动手的人,自然就是眼前那个巨汉。

    血液从动脉里喷薄而出,还带着丝丝风声,听到这个,巨汉冷峻的脸上不禁挂出一丝笑意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不愧是巨浪千长艾诺托大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对对对,咱们杀羊的时候累得要死,艾诺托大人一出手就解决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怜的肥羊,叫都没叫出声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见到艾诺托大人吓得不敢出声了……”

    巨汉名叫艾诺托,西斯塔部五大千长之一,至于尊贵的千长为什么会在这里杀羊,原因十分简单——杀不到人,闲的手痒。

    就在两个羊倌吹捧艾诺托的时候,一个沉稳的声音传了过来:

    “玩够了吗?艾诺托?”

    扫视四周,完全找不到第四个人,究竟是谁在说话?虽然羊倌一头雾水,但巨浪千长艾诺托却是心知肚明,他用衣角擦了擦匕首,插进鞘内,开口说道:

    “神火大人,有事吗?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团烈火突然在平地中央凭空燃了起来,火焰由红变黄,由黄变白,不断跳动着,即便远离十几米,两个羊倌也还是能感到热气逼人,随后,一个苍白的人影从火团中缓步走出,并在身后地面上留下了一个个焦黑的脚印。

    人影走到巨浪千长艾诺托面前,一点点褪去光芒,他的面容和衣着逐渐清晰起来,逼人的热浪也缓缓散了下去,此人正是西斯塔部五大千长之首——神火千长,肯特·拜德曼。

    “来活了,艾诺托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活?”

    “呵呵呵,你最喜欢的活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另一头,法鲁城的城墙外,士兵们来来往往,牵马、挂甲、磨刀、点箭、擦法杖,个个都忙得和蚂蚁一样,得知此行是去劫掠商队,每个士兵都兴致高涨,毕竟劫掠敌人商队不光是合法行为,而且收益远高于敲村民的竹杠。

    “我的天呐!沃夫大人,至于点这么多人吗!”

    “当然有必要。”

    按照营长沃夫的吩咐,近400号人马正紧锣密鼓的准备着,营长心腹见如此大动周章,不禁提出了自己的观点:

    “沃夫大人,商队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商队有大有小,商队护卫里不排除有高手的可能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不至于带400多人啊。”

    “迪安登那个混球告诉我得带200人,他那小心思我一清二楚,肯定是想看我们吃瘪,瞧我们笑话,我可不能让他如了意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圣明啊!不过属下觉得,如果恶棍迪安登说需要200人,咱们保守起见,还是带600人比价好吧。”

    沃夫停下了刷着马毛的手,仰着脖子,陷入了沉思。至于他究竟在想什么,他的心腹非常清楚——多带200人,分战利品时就多了两百双手,沃夫这是舍不得钱啊。

    当然,这个小问题可难不倒机灵的心腹。

    “大人,”心腹凑到沃夫耳边,压低声音悄悄说道:“咱们虽然带了600人,但是可以把500人编成后勤。这样一来,如果商队不好对付,就让后勤转先锋去拼命,等后勤士兵拼完了,分钱的人就少了很多;如果商队很好拿下,先锋都是咱们自己人啊,不管拿多少金银、首饰、绸缎,到头来,最大的赢家还不是您嘛!”

    心腹的意思很简单,卫戍营2000人中有100多人是沃夫豢养的精锐,这些精锐平日里吃穿用度都是沃夫派人统一采购的,不过花的钱得精锐们自己出。等打完这场仗,把精锐们的日常花销抬高几成,那么不管他们从战场上抢到了多少好东西,到头来还是得变相给沃夫上缴一笔。

    听了心腹的计策,沃夫心满意足地摸了摸那一口胡茬:

    “好!就这么干!!!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时间来到第三天黄昏,经过三天两夜的急行军,伏击地点终于出现在他们视线中,只见东南方向连绵几百公里的群山横亘在草原上,时值深秋,原野上的草叶一片焦黄,各色林木也将群山点缀地如同彩带,万里晴空蓝的透彻,火一般的夕阳斜挂山头,将最后一丝温暖洒向天地间。

    自然,美到让人窒息,只不过行军的士兵们可没有兴趣欣赏这些,奔波了两三天,他们每个人都精疲力竭,只想快点扎营,好好休整一番。

    营长沃夫勒住骏马,眺望着远处的群山,他知道,一直以来和他们厮杀的索罗人集聚地就在群山中,而且根据旅队长迪安登的情报,群山虽然一直连绵到了天边,但有一道山谷却能从草原直通群山腹地,这条山谷,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索罗人集聚地和外界联通的唯一通道。

    山谷外宽内窄,越往里走就越逼仄,因此,伏击的最佳地点只能是较为宽敞的谷口,如果过于深入,很可能会早到敌人的伏击。

    “嗯,确实是个险峻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望着幽深的山谷,沃夫不禁发出这么一声感慨,身旁的军官随之附和道:

    “大人,按照情报说的,咱们和敌人是越来越近了,要不要先派人去山谷里探探路?万一进了山谷之后敌人突然切断退路,咱们可就麻烦了。”

    “探路?”沃夫不屑地笑了笑,指着山谷上方归巢的群鸟说道:“瞧瞧那些鸟,如果山谷里有敌人的话,它们怎么可能朝山谷里飞?”

    “大人英明。”

    “立即行军!还有,进谷后派人出来把马蹄印都给扫了,不要露出痕迹!”

    “是!大人!”

    就这样,沃夫顶着金盔、身着金甲、骑着一匹披挂镀金马凯的骏马,在夕阳下宛如一颗闪闪发光的金珠子,带领600多人浩浩荡荡地朝山谷方向开去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山谷峭壁上的灌木丛里伸出了一只手,朝空中打了个响指,之后,伴随着叽叽喳喳的鸟鸣,一只可爱的黄莺轻轻落在了手背上。

    “沃土大人还是那么喜欢鸟雀啊。”

    讲话的人伏在灌木丛中,看着装是个军士,而在他身边那个打响指的人,正是沃土千长——杜兹。他将手抽回去,轻抚着黄莺的鸟头,沃土千长可以和动物沟通,甚至远距离操纵动物的行动,这件事情对于索罗军队的中高层军官来说并不是秘密。

    “估计一下,来了多少人。”

    “沃土大人,属下估计至少有600人。”

    “比情报上说的多了两倍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您的意思是,木刺的信息有误?”

    “也不全是这样,”杜兹放飞小鸟,压低身子,将自己完全埋在灌木中,然后继续说道:“法鲁城内,火枭旅队和卫戍营并不是很对付,出现信息偏差是难免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,您放心吧,我们占据地形优势,一旦交手,必定能全歼敌军!!!”

    “嗯。对了,你去艾诺托那里,让他磨刀的声音小一点,大鱼马上就要进鱼篓了,可别弄出什么岔子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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