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章 丈菊
听到秦阳的问题,曹无忧错愕一下,抬头仰天,略微思索。
“大概是因为,你我都是一样的人吧。”
曹无忧轻轻说道。
“我们都是泥腿子,是这个社会底层的蛀虫,只能靠着吸食别人的赃物才能丑陋的活下去。”
“不过更重要的,是因为你给我办了个葬礼。”
“葬礼?”秦阳惊道。
“是啊。”曹无忧微笑,从台阶上站起来,拍拍裤腿,略过了秦阳,走到前面。
“在我们那边,讲究生人住房,亡魂住坟。每个人死后,都得有个归宿。老头子一生节衣缩食,就是为了死后能有块墓地。你给我买了墓地,办了葬礼,我死了也没成孤魂野鬼,我要谢谢你。”
曹无忧背对着秦阳,头也不回,大声说道。
“好说好说。”秦阳哈哈一笑。
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,反倒卸下了曹无忧的心防。
“谢谢你的酒,走吧,回去了。明天还要去拜访下附近的戏园子。”曹无忧催促道。
秦阳顿时一乐,豪气干云的拍拍胸口。
“没事!不客气!反正记账挂的你的名。”
曹无忧前行的身影猛然打了个趔趄。
他咬牙切齿,“没事,算我请你的。”
继秦阳成为第一个失去灵石的倒霉蛋后,第二个倒霉蛋,曹无忧,也出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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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栈里,轩辕曦担忧的打量着闭目养神的丈菊。
这世上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丈菊的过往。
她当初捡到她时,丈菊正站在满地的尸体之中。手里拿着刀,黑色的眼睛里满是慌乱。
大雨滂沱,打湿了丈菊的头发,却无法清洗掉她脸上挥之不去的血渍。
雷电闪烁,弱小的少女站在血与雨汇成的处刑台上,腿脚蜷缩,目光惊恐。
丈菊被捡回王都的时候,喝了不知道多少汤药,浑身还是止不住的颤抖,每晚都准时准点的发高烧,说胡话。
后来经过漫长时间的调养,丈菊的病情总算好转。可自那以后,就染上了个极怪的毛病。
怕鬼!
真是贻笑大方,轩辕曦看过丈菊的档案,来自于南方古老秘传杀手组织万花堂的核心刺客。一生战绩无数,最辉煌的战绩是,单人屠灭万花堂三百二十七口人,无一漏网之鱼。
这么一个在杀手界威名远扬的传奇刺客,居然怕虚无缥缈的鬼魂?还怕的如此深入骨髓,畏如蛇蝎。
更古怪的是,被轩辕曦捡回去后,无家可归的丈菊,便死死赖上了轩辕曦,怎么撵都撵不走。死乞白赖的要当轩辕曦的护卫。
当时轩辕曦想用护卫条例来约束她,说护卫必须是从凡人起就培养,一直渐次登高,不能半路插脚。
谁知道,第二日,丈菊就一身是血虚弱的找到正跟着国师东方云学习国论的轩辕曦,口齿含糊不清却仍倔强桀骜的说道。
“现在,我是凡人了。”
一位步入山海境的人间大武夫,为了当个萍水相逢的人的护卫,竟然用小刀,一点一点将自身手脚全部挑断,周身武息全部散光,彻底沦为一个平庸至极的凡人。
轩辕曦为之动容,再说不出任何一句拒绝的话,只得答应下来,叫她参加七十二柱三十六天,去走护卫的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