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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番外【14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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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四

    阿采大惊失色。

    吾之所念, 微微。

    她捻着信件的手一抖,堪堪将那封信抖落下来。

    来到书房时,她仍是心跳如雷。

    一瞬间, 手中的物什竟一下子成了烫手山芋, 拿起也不是,丢下也不是。

    阿采屏着呼吸,颤抖着右手将小屉拉开,思量了阵, 决定将其藏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。

    夫人看没看到那四个字阿采不晓得,如今的关键是, 这东西, 万万不敢让先生给看到了。

    从书房走出来的时候, 她仍是惊魂未定, 猝不及防地撞上一人,腰间的荷包一下子掉落在地。

    “阿采姐姐?”

    是三余。

    “阿采姐姐,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她的面色, 怎么看起来这般苍白?

    三余满脸关切, “你可是生病了, 要不要去请大夫?”

    “不、不必了。”

    女子惶惶然摇头,还不等他反应过来, 便匆匆离去了。

    好生奇怪。

    三余皱了皱眉, 忽然看见地上的一抹绯色。

    那是一条淡绯色的帕子,应是方才阿采不下心落下的。三余连忙将帕子捡起, 跟在她后头喊:

    “阿采姑娘,阿采——”

    对方就像没听见他的似的,脚下仍是匆匆,一眨眼, 便消失在转角处了。

    小后生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阿采姑娘今个怎么了,怎的跟撞见鬼似的,竟丢了魂儿。

    三余攥着那方帕子,一下子嗅到了一阵淡淡的清香。他垂了垂眼,瞧着这方绯帕,嘴唇动了动,忽然小心翼翼地笑开。

    他将那一抹幽香,藏进了自己的袖子中。

    他的袖子里,不仅只有这一条帕。

    阿采姑娘是个大大咧咧的,经常丢三落四,尤其是那一方帕子,不知道丢了多少条。她在前面丢,三余便跟在后头捡,不知不觉间,竟捡了快一袖子的帕。

    他不敢将帕子还给她。

    阿采脾气不好,他怕挨骂。

    他更是不敢向阿采表明心迹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一直没有对她说出自己内心深处的话,或是说,他不敢说出那些话。在柳府里,因是借了主子们的关系,他与阿采姑娘朝夕相处,五年下来,竟如同亲人一般。

    可他们再亲,也始终存在着一条界限。

    让他不敢去越雷池半步。

    三余唯一能做的,便是将她不小心遗落的帕子拾起、偷偷地放在袖子里“保管”,连同那不可明说的小心思,一同藏起来。

    他一直在暗处偷偷注视着她,看着她哭笑玩闹,与她一同伺候主子、照料小公子与小千金。她的手艺很好,三余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,就连宫里头那些御用厨子,也比不上她手艺的百分之一。

    唯有当他吃一口阿采做的饭后,才能毫不掩饰地看着她笑,夸赞道:

    “阿采姑娘是极好极好的。”

    她是极好极好的。

    她心中一直惦念的那人,也是极好极好的。

    在主子身边察言观色了那么多年,三余早就有了一颗七窍玲珑心,他又如何看不出来阿采的心意?阿采喜欢的是皇上身边的红人——那位武功高强,还懂些医术的知爻大人。或许他们才是极配的,先前在京城时,他曾见过阿采与那人站在一起。他们身后是红墙绿瓦,瓦片上落了些皑皑的雪,将天地照得万分素净。

    更是将她的双眸,照得纯净而明亮。

    女子手中抱着一个热滚儿,满腹心思皆写在脸上。三余站在暗处,偷偷地看他们。

    阿采仰着头,目光中是遮掩不住地对知爻的崇拜。她唤他,大人,那一声清脆温柔,藏着许多恭敬与景仰。

    阿采仰慕他。

    正如同,三余喜欢阿采。

    他是配不上阿采的,他什么都不懂,不会医术,更不会武功。跟在主子身边那么多年,他什么都没有学会,唯一能做的,便是照顾人。

    三余想,若是阿采愿意,他心甘情愿照顾她一辈子。

    手中紧紧攥着那方香帕,帕上似乎染了些雪,竟有种沁人心脾的香意。

    那香气冷幽幽的,有些清寒,却无端让他的手指温热起来,一股无可名状的暖流,就这般游走在男子的四肢百骸。

    三余攥着帕子,瞧着她离去的方向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,他一直都在暗中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她,他相信,只要自己一直对她好,呵护她、关怀她,总有一天,对方也会发现他的好。

    就如同他家主子等了夫人整整八年。

    功德圆满,终也无憾。

    踩着雪地上那串脚印,不知不觉,他竟已来到了学堂前。孩子们一排排坐在学堂内,认真而恭敬地望着堂上那个雪袍男人。恍然间,三余好像回到了六年之前。

    六年前,他与主子来到京城,一路上,三余明显能感受到对方的紧张。还未入宫,男子便轻轻掀开车帘,手指修长如玉,淡金色的光芒落在他的指尖。

    一瞬间,原本昏黑的马车内登时敞亮了起来。男子眼中带了些光彩,喃喃:“终于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声音又轻又细,像是软软的云丝,稍一不留神,便裹挟着雾气溜走了。

    三余在旁边笑:“是呀,主子,咱们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薄薄的云影落在男子眼中,三余偏过头,那时候的他,还看不懂二爷面上的神色。

    如今他懂了。

    三余跑到学堂的窗户下,隔着一道厚厚的墙,依稀能听见柳奚的声音。

    这个位置,也恰恰能看见正坐在最后一排的夫人。

    即便成婚五六年,可二人依旧甜蜜得如同新婚夫妻。不知过了多久,柳奚将书本阖上,孩童们纷纷从座上站起,朝先生躬了躬身。

    而后便各自散去。

    明微微坐在最后面,等着男子走过来。

    她仰着头,被柳奚牵着,乖巧地朝草堂外走去。他们说了什么,三余听不大清楚,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到几声:

    “饭菜应是做好了,你饿不饿,要不我们先净手吃饭?”

    “对了,阿爹他今早喊着身子不舒服,长安已买过药了。一会儿咱们去看看爹爹,如何?”

    无论她说什么,柳奚都是噙着笑,看着身侧如雀儿一般活泼明艳的女子,温柔地回应一声: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都听夫人的。

    二人走在长廊上,昨夜一场大雪,让廊檐止不住地往下滴雨。明微微将手缩在柳奚的袖袍间,嬉笑着往廊檐尽头走去。

    三余站在长廊另一端,看着二人缓缓离去的身影,扬了扬唇,露出一抹羡艳的笑。

    (日常番完结)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日常番到这里就结束啦,接下来就是楚玠和晃晃的个人番外啦。

    打算先休息一两天,然后再更新他们两个人的番外,篇幅都不长,喜欢男配的小天使可以两天后来看 ~

    另外我又开了一本男二上位、男主火葬场的预收,第一次写现言,激动,希望大家能去捧个场,阿韫爱你萌!本章评论发小红包呀qwq

    《履春冰》文案

    破镜不重圆/男二上位/男主火葬场

    云谢总跟她说,不要喜欢宋星霁,很蠢。

    叶寄瑶不懂。

    她喜欢了宋星霁七年,看着他身边的女友换了一个又一个,直到24岁那年,对方将一枚戒指戴在了她手上。

    宋星霁说,他累了,不想折腾了,他想娶她。

    她是一个合格的未婚妻,陪他吃饭,陪他见父母,陪他会会那个死对头——宋星霁同父异母的哥哥,云谢。

    婚礼前一周,她向云谢送了张结婚请柬。

    男人像是刚睡醒,身上有淡淡的酒气和烟草味,懒懒瞟了扉页上“弟媳:叶寄瑶”一眼,慢条斯理地对她说,

    新婚快乐。

    本以为新婚会很快乐,却未料婚后第二个月,便在宋星霁手机里发现了端倪。

    蒋惜,高中时的校花,他的初恋女友。

    宋星霁皱着眉头,温声同她解释。

    寄瑶这才猛然发现,他交往的那些女友,都像蒋惜。

    叶寄瑶离开后,宋星霁才后悔了。

    对方断绝了与他的所有联系,只留下一张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,他紧紧攥着纸页,只觉得心好像突然缺了一块。

    后来,他找遍了所有与她有关的大街小巷。直到他敲开云谢的房门,看见身穿洁白婚纱的女孩时,结结实实地愣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云谢从屋内走出,声音不咸不淡:

    “宋星霁,你嫂子。”

    云谢总是告诉自己,不要对叶寄瑶动心,很蠢。

    叶寄瑶也以为暗恋一个人,是一件如履薄冰的事。

    直到有人将那冰面敲开,用一番热忱告诉她,原来喜欢一个人,可以是如潮涨潮落般轰轰烈烈。

    冰面之下,爱潮起而四溢。风也相爱,大海也温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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