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4章 椒房
回到长乐宫,整座宫苑显得格外安静。
自打夺嫡风波掀起,往日那种喧闹欢腾的景象,便再没回来过。
从前嫔妃之间虽也暗中较劲、争着留陛下多宿几晚,但谁都没动过争夺储位的念头,不过图个恩宠厚薄罢了。
这种程度的较量,并不伤和气,平日里照样能谈笑风生,彼此客气有礼。
可一旦牵扯到皇位继承这等生死攸关的大事……气氛立刻变了味儿。
打个比方:吴苋若端一杯奶茶送去关银屏宫中,关银屏怕是连碰都不敢碰;
关银屏若给刘谌捎些点心,吴苋也断不敢让儿子入口。
半点不夸张,就是如此谨慎。
更别提,在刘禅有意推动下,师妃与大小虎姐妹三人已结成同盟,高高捧起皇长子,并在朝中悄然聚拢了三股势力。
局面愈发错综复杂,长乐宫还能有几分暖意,反倒才怪了。
不过刘禅并不在意,妃嫔们彼此冷眼相向可以,却绝不敢对他甩脸子。
后宫冷清些无妨,前朝却稳住了阵脚。
舍小家之温情,换天下之安宁。
身为大汉天子,他本就该有这份担当。
况且,孙尚香执掌后宫以来,立下铁律:严禁任何争宠之举,白日里不许随意往皇帝跟前凑。
后宫排了轮值表,按序侍寝,人人均沾雨露,不偏不倚,只为防着醋意横生、火上浇油。
椒房宫。
这里是长乐宫的主殿,历来为大汉太后所居,如今由孙尚香住着。
因以椒粉和泥涂墙,取其温润馨香之意,故称“椒房”。
椒房宫共有两处:一处在长乐宫,供太后起居;另一处在未央宫,为皇后所居。
只因刘禅常年居于长乐宫,未央宫便一直空置。
“人呢?”刘禅抬脚进门,随口一唤。
“嗒、嗒、嗒……”一阵轻快清脆的足音由远及近。
孙尚香踩着低跟绣鞋款步而来,今日一身墨色旗袍,颈间系着同色丝巾。
身形愈发玲珑挺拔,雪白的小腿与修长玉颈更被衬得明净动人。
“真美!”刘禅竖起拇指,真心实意地夸了一句。
孙尚香唇角微扬,走近后落座,“今儿怎么回来得这么早?”
“近来朝务清简……或者说,落到我手上的事少了。”刘禅笑着答,“眼下秋收正忙,底下官吏顾着田间地头,送来的奏疏自然就少了。”
“照你这么说,平日里大臣们倒是在没事找事咯?”孙尚香反应极快。
“这话不能全讲死。事情总有缓急轻重,秋收为头等大事,其余杂务自然往后压。”刘禅顿了顿,又道,“不过你提的这茬,确实存在,确有一部分奏章,纯属闲来无事。”
“比如各地太守报平安的折子、问安的折子、阿谀奉承的折子、进献土产的折子……”刘禅无奈摊手,“不看不行,不回更不行,还得字字斟酌、认真批复,毕竟人家是好意,朕总不能寒了臣子的心吧?”
孙尚香所言并非毫无道理。每日呈上来的奏章里,确有不少可有可无,白白耗费刘禅精力。
但在这年月,要让百官忠心不二,这些“人情往来”,他必须接住、回应。
反之,若地方官频频上书,刘禅却屡屡搁置不理……情分就淡了。
纵然不至于因此造反,可对大汉天子的敬重与赤诚,难免悄悄打了折扣。
“真是活受罪啊。”孙尚香忍不住摇头叹气。
“受罪也得受啊,谁让我是皇帝?在其位,就得担其责。”刘禅笑着打趣,“你倒轻松,天天乐呵呵的,胃口也好。”
“那当然!”孙尚香扬起下巴,神采飞扬,“还早呢,要不要出去逛逛?”
“我稍后要去上林苑阅兵,一道去?”
“好呀!”她欣然应下,又补一句:“正好骑大象过去,那俩家伙长得太快了,御花园的凉亭都给撞塌了一座。”
“也好,大象越长越大,再养在宫里确实不合适,索性挪去上林苑。”刘禅点头赞同,“可别等到发情期闹起来,那才真要命。”
畜生终究是畜生,哪怕驯得再熟,也有失常之时。
尤其到了发情期,两头巨象若当真厮斗起来,怕是连宫殿都能掀翻。
“粗俗!”孙尚香嫌弃地皱了皱鼻子。
刘禅翻了个白眼:“还不换衣裳?这身可不能穿出门。”
“就你能看?”她小声嘟囔一句,还是起身去更衣。
嘴上硬气归硬气,她心里清楚得很,外人面前,体面不能丢;可在刘禅跟前,气势不能弱,否则倒显得太过顺从,失了分寸。
刘禅笑了笑,没戳破,只懒洋洋靠进软椅里,静候她归来。
不知过了多久,黄皓轻步上前,压低声音道:“陛下?”
“嗯?”刘禅睁开惺忪睡眼,这才发觉自己竟睡过去了,忙坐直身子问:“上林苑那边,准备好了?”
“尚未。”黄皓禀道,“鸿胪寺刚派人来报,有大月氏使节与西域僧人求见陛下。”
“大月氏?”刘禅略感诧异,“就是当年被定远侯打得溃不成军的那个?”
“鸿胪寺回话,十有八九,正是此国。”黄皓肯定作答。
“有通译吗?”刘禅问,“不然怎么跟人家说话?”
“有。”黄皓应道,“丝路重开后,鸿胪寺就安排人学西域各族的话;再配上常驻长安的胡商,日常往来完全顺畅。”
鸿胪寺本管外交,可魏、吴两国早与大汉断了往来。
为免整个衙门沦为摆设,鸿胪寺只得把目光投向西边,琢磨番邦言语,备着万一哪天真用得上,总不能等到被礼部吞并才手忙脚乱。
寺里官员虽懂几句外话,但谈不上精熟。
好在有大月氏来的胡商帮衬,这些人汉语流利,兼通本地土语;再加个略知一二的鸿胪寺小吏在旁盯着,至少不会听岔、被骗、吃哑巴亏。
“行,那就带他们……”
“我换好啦!”孙尚香的声音清亮响起。
“带去上林苑吧,正好让大月氏人看看大汉的气派,朕随后就到。”刘禅干脆下令。
“喏。”黄皓躬身退下。
刘禅这才转过头,一眼望见孙尚香,不由得眼前一亮,连连点头:“这身更衬你。”
出门见客,露胳膊露腿的旗袍自然不合适,她换了一套利落的新装:
上身是素白丝绸T恤,外搭一件麻布短夹克;下身是修身牛仔裤,脚踩高筒鹿皮马靴,头顶一顶窄檐牛仔帽,英气扑面而来。
这些衣裳,全是刘禅闲来画样、宫中绣娘动手缝制出来的。
夏天他捣鼓出T恤、马裤,长乐宫的姑娘们更是小背心配热裤,图个清爽自在;
入秋后他又琢磨出夹克和牛仔裤,图纸一出,自有织工试纺、裁缝试剪、绣娘试改。
牛仔裤刚亮相,羌人便拍案叫绝:骑马不勒腿、弯腰不卡裆、跑跳不碍事。
刘禅顺水推舟说:“专为你们羌人设计的。”
羌人当场欢呼雀跃,二话不说弃了旧胡服,如今人人夹克加牛仔裤,再扣一顶牛仔帽,整整齐齐像支新军。
这反倒启发了刘禅:何不顺势推出一套新式汉家常服,慢慢取代边地旧俗?
至于夹克和牛仔裤的料子,刘禅后来也问过,是木棉与麻混纺而成。
木棉非今日棉花,却更挺括耐磨;混了麻丝之后,又韧又透气。
不光羌人爱穿,码头扛包的、作坊打铁的也都抢着要,如今已悄然成了民间新风尚。
后世短视频里那些飘逸华美的“汉服”,一看就是达官贵人穿的,寻常百姓哪敢穿那般繁复的?田里耕作、山中伐木、河上拉纤,哪一样容得下宽袍大袖?
夹克配牛仔裤走进千家万户,不是猎奇,而是实打实的便利升级,干活省力,赶路轻便,日子过得更顺手。
而孙尚香身上这套,当然不是为干活预备的,是宫廷特供版:
牛仔裤与夹克都染成深靛蓝,泛着微光,乍看之下,竟让刘禅恍惚觉得时光倒流,又回到了熟悉的地方。
贴身的裤线勾勒出修长双腿,高筒马靴收束脚踝,配上她昂然挺立的姿态,端的是飒爽如风、明艳夺目。
“看呆啦?”孙尚香笑着打趣,“要不你也去换一身?”
“算了算了,一会儿要见使臣,太随意不成体统。”刘禅摆摆手。
平日穿穿无妨,正式场合还是得靠锦袍玉带撑场面,
先敬衣冠,再敬人。
天子出行,仪容气度半点马虎不得,否则人家真当你国力孱弱、底气不足。
“那走吧!”孙尚香催得急,显然早等不及出门撒欢儿。
两人一道离开长乐宫,各自跨上一头白象,缓步驶向上林苑。
天子出巡,街市早已清道封路,两列白甲卫士左右扈从,直奔城郊园林而去。
骑象入园,刘禅环顾四周,不由啧啧称奇:“修得真快!殿宇亭台、曲径回廊,样样都有模有样。”
“那是。”孙尚香对这里熟得很,张口便开始指点介绍。
“你建的上林苑,我还没踏进过一步,你倒比我还熟。”
“我建的,本就是给我自己用的。”她双臂抱在胸前,扬起下巴,一脸得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