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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6章 霸道鬼王爱上我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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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霈轻轻推开门,屋里昏黄的灯还亮着, 那具尸体还摆着那儿, 门口散落着一只男士拖鞋。

    看来是之前老板慌不择路时留下的, 满是灰尘的走廊上还有两道长长的划痕, 充分体现了拖鞋主人心中深深的恐惧与绝望。

    果然是很从心啊。

    南霈之所以出现在这里,是因为他忽然想起,既然他能听到死者的声音,说明这个世界可能并不是他之前认为的那个普通的都市位面。

    虽然原主留给他的记忆里从未提及, 但不排除有这个可能性。

    “与其等到叔叔们来,不如由我亲自来问你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地上的尸体,伸手想要将他摆放好,一时想到什么,缩回手来,拉开自己的背包在里面翻找。

    看来南竺没有给他准备手套。

    尸体周身都缠着透明胶, 为了不在上面留下自己的指纹, 他只好采取一些措施。

    找了许久,最后只找到一条白色围巾,用围巾把双手缠上,把尸体摆放成仰面朝天的姿势。

    将手放在他的额头, 感受着手底下的冰凉, 那双黝黑的照不进任何光芒的眼珠子死睁着, 似在诉说自己的不甘心。

    “好重……好重……”

    南霈的手一触及到他的额头,那道声音又响了起来,不同于之前的缥缈, 这声音很清晰,就像直接在南霈脑子里响起。

    灵媒,一种可以沟通鬼神的人,也被称为萨满或者术士。

    南霈以前做任务的时候,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学徒,系统学习过一些内容。不过最后因为天赋太差,被单方面解除师徒关系,逐出学院自力更生。

    过了这么久,具体操作原理南霈也忘的差不多了,只记得当年他雄姿英发,不管多骇人的僵尸厉鬼,只需要他一句“嗨你麻痹滚去睡”,立马乖乖躺进棺材里,还能自己盖上棺材盖。

    往事不要多提,南霈摇摇头,对那声音的主人说道:“你已经死了,感觉于你再无意义,你还记不记得是谁杀了你?”

    不同于一般的交流,通过精神力,南霈的声音可以直达灵魂,而且突破了语言的限制。

    那鬼明显也听到了南霈的话,一直絮絮着的声音一顿,就在南霈以为他想起了什么时,他又开始念叨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好重……好重……”

    “好重……啊!”

    一声急似一声,到了最后,更是忽然惨叫起来。

    南霈能感觉到他的焦躁与痛苦,大概是因为死的不明不白,尸体又被透明胶层层裹住的原因,他的魂魄并未离体,而是被困在了这里。

    他在屋子里不停的绕着圈子,妄图逃离这里,一会儿去扭门把手,一会儿用头撞窗子,一会儿用手抱着头,蹲在地上,显得痛苦无比。

    而且神志也浑浑噩噩,除了“好重”和“啊”几个字,什么也不会说。

    他这种情况就比较危险,要是处在个阴气较盛的地方,再过个三五百年,估计世上就会多出个厉鬼来。

    南霈站起身走了过去,拍拍他的肩膀,“是谁杀了你?”

    手穿透他透明的魂体,激起阵阵波纹。他忽然回头,眼窝深陷,眼睛如同深渊。

    “杜,杜……”

    干裂的嘴唇张开,不断重复着这个字。又开始了复读机模式。

    看他表情实在苦恼,因为想不起凶手的名字,双手抓挠着自己的头,乓乓就往地上撞,搞得他魂体都有些不稳。

    “杜什么?”

    南霈一挑眉,心头有了一个猜测,试探道:“难道是杜烟?”

    “杜烟,杜烟……”听到这个名字,那鬼身体一僵,喃喃了两遍,忽然激动起来,“杜烟,是杜烟,就是她!”

    “啊!她害死了我,我要去找她!”

    看着他逐渐癫狂,似乎有化为厉鬼的趋势,南霈赶紧把他塞回了他的尸体里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继续歇着吧。”

    “唉,”南霈叹了口气,“其实,不一定是杜烟。”

    虽然杜烟是当时唯一在现场的人,不过她当年也才十七八岁。这个男人虽然长的瘦小猥琐,但好歹是个男人,在体力上杜烟完全不是他的对手。

    而且据老板所说,当时杜烟是尖叫着跑着出去的,这模样不像是杀了人,倒像是忽然见了鬼。

    “如此推论,那么,当时或许还有其他人在场,或者说,其他东西……”

    正当南霈思索间。

    “咚咚咚”

    楼下敲门声响起。

    “是叔叔们来了吧。”

    南霈起身朝楼下走去,他注意到,敲门声响起的那一刹,窗外的雨停了。

    雨过天晴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李彦奇一脸愁苦,穿着一件破旧衣裳,手里拿着个啃了一半的包子,在大街上四处晃荡。

    俗话说,英雄气短,小人命长。自从李彦奇坐上救护车去了医院,日子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。

    住院费就花去了全部的积蓄,现在住的地方都是天桥下临时搭的,就连手上这包子,都是刚刚路上捡那五毛钱买的。

    如果再找不到工作,他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。

    也许明天天桥底下就会多出具尸体。

    不知道他那不负责任的老爹看到了,心里会是什么想法。

    还有他那多年未见的母亲……

    想到这里,他忽然悲从中来,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“老天爷,这都是什么人间疾苦啊。”

    “都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可你老人家是想把我往死里整啊。”

    李彦奇抱着脑袋,不愿面对这残酷的现实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只听得悉悉索索一阵细响,李彦奇抬起脑袋,把目光转向一旁黑暗的小巷子。

    总所周知,人类最大的天性是好奇,最作死的也是好奇,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,李彦奇的脚已经踏在了巷子外。

    “咦,我怎么在这里?好奇怪。”

    到底是没忍住,李彦奇又往里走了几步,巷子里无灯,黑灯瞎火的也不觉得难走。

    忽然脚被轻轻撞了一下,李彦奇一惊,低头看去,原来是一只小猫正从他脚边跑过,跑到了巷子深处。

    “猫,还是只流浪猫?”

    夜风吹起,吹拂着李彦奇的后脖颈,他缩了缩脖子。大概是职业病,他忽然觉得巷子里冷了不少,而且阴风呜呜,似是人哭。

    “深更半夜,又如此不寻常,这里莫不是有鬼。”

    他面色一肃,摸了摸自己身上,摸出张黄色的符纸来,又将剩下的包子好生揣进衣兜,这才缓步朝里面走去。

    这是一条死巷,巷尾被人用砖墙封住。

    此时巷尾的位置,在地面上,李彦奇看到了一团黑色的巨物,正在不停的蠕动着。

    它们好像并不是一个整体,而是有不同的东西组成,每次从上面掉了下来,又立马爬了上去,似乎那里有什么东西吸引着它。

    “这里怎么这么多猫猫狗狗?”李彦奇心头一惊。

    没错,这团黑色的巨物便是由无数的小动物组成,此时它们骚动着,都想爬到最高处去。

    城里流浪猫流浪狗不少,看现在巷子里面这一层堆一层的,全是耸动着的猫头狗头,估计大多都在这里了。

    大概是听见了他的脚步声,巷子里的动静忽然顿住,只见小动物们忽然抬起头,数千只发着光的眼睛直直盯着他。

    绿色的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,好一个五光十色、色彩斑斓,当时李彦奇腿就吓软了。

    几千只啊,这不比鬼可怕?

    随着一声微弱的猫叫,忽然之间,所有的小动物都一哄而散,留在原地的,只有一只瘦瘦小小的黑猫。

    那猫舔了舔凌乱的毛发,抬脚走到李彦奇面前,朝他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喵~”

    待看清楚它的样子时,李彦奇倒吸一口凉气。

    “嘶!”

    没想到,这小别致长的还真东西啊。

    瘦长身体三角脸,眼睛嘴巴鼻子都凑在了一起,眼睛眯眯缝,还没黄豆大,胡子倒是挺长,看上去时,莫名的有一种猥琐感。

    “喵~”

    那猫就蹲在他脚下,抬头望着他,一点都不怕人。

    李彦奇人憎狗嫌了一辈子,狗见着他就咬,自小跟动物绝缘,没想到这只猫倒是不怕他。

    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受,想来这只猫这么丑,在猫族也是不受欢迎的吧。

    “咪咪,过来,”他蹲下身子,朝黑猫招了招手。

    对于这只长相奇丑的黑猫,他心里倒是没有排斥,毕竟他俩都算得上是失败者,都是不受欢迎的,自然有一种亲切感。

    他迟疑了一下,拿出怀里那半个包子,对着黑猫说道:“饿了吧,来吃吧,猪肉馅儿的。”

    黑猫看了他一眼,伸脑袋嗅了嗅,称它不注意,李彦奇伸手摸了摸它脑袋,然后看着自己的手就嘿嘿傻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二十五年了啊,终于有一只不咬他的小动物了,他感动的都快哭了。

    放在地上的包子,黑猫并没有吃,一个旋身跳上了墙头,一跃而下,跳到了巷子另一边。

    看着空荡荡的巷子和地上的包子,李彦奇心头有些失落,一动不动的在地上蹲了许久。

    正准备将包子捡起来擦擦继续吃的时候,一道黑影闪过,黑猫嘴里叼着个鸡腿,脚步轻巧的跃下墙头,停在李彦奇面前。

    将嘴里的鸡腿放到地上,伸出腿往前推了推,眼睛却望着李彦奇。

    “这是?”李彦奇看着它的动作,有些不敢置信,“给我的?”

    黑猫有些不耐烦了,又把鸡腿推了推,直接推到他鞋子旁,眼里写着满满的嫌弃。

    似乎在说,这个两脚蛇看上去不太聪明的样子,连吃的都不认识。

    李彦奇用一根手指戳了戳,鸡腿上还有一个明显的牙龈,热腾腾的冒着烟,看样子是刚刚从人嘴里抢下来的。

    这算什么,我抢鸡腿养你?

    到了最后,李彦奇还是没有吃那个鸡腿,摇摇头往巷子外走去。

    黑猫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,脚步轻盈,步伐优雅,望着李彦奇的背影。

    李彦奇走猫也走,他停下来猫也停下来。

    不管他跑多快,那只黑猫都一直跟在他身后,轻盈的在墙上跳跃,而且不受地形的限制。

    走过了几条街,那猫还跟在他身后,李彦奇不由觉得有些无力,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它。

    “你到底想干嘛你就算跟着我也没用啊,我又养不起你。”

    他现在连自己都养不活,更别说再加上一个主子了。

    狗不嫌家贫,猫不记主恩。

    猫是最表里如一,一如往常的动物,不管你是美是丑是穷是富,说看不起你就是看不起你,一点不带虚的。

    要是把黑猫带了回去,自己肯定天天受它鄙视,难受。

    关键是,如果黑猫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个好的主人,也许哪一天自己就跑了,既然如此,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出现过。

    那只猫蹲在墙头俯视着他,口中依旧叼着那个鸡腿。尾巴轻甩,还真有几分优雅。

    李彦奇看着它的绿豆眼,心中想到:这么丑的猫,要是没人养的话,走在大街上会被人打死的吧。

    他咳嗽了一声,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说道:“行吧行吧,你要是不怕饿死就跟我来吧。”

    转身又嘲笑自己道:“我跟一只猫说什么啊,又听不懂,我怕是疯了。”

    这一次黑猫似乎是听懂了,它从墙头跳下,走了几步到李彦奇面前,将口中的鸡腿放在他的鞋子上,蹭了蹭他的裤脚,抬头看着他。

    仿佛再说,没关系,我养你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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