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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vel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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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噼啪”。

    半潮的木柴扔进火堆中,顿时腾起一股呛人的烟雾,栀春伸手挥了挥,试图驱散刺鼻的味道,但收效甚微。

    这里是位于边陲的一处村落,人口寥寥,一眼望得到头,仅有的屋舍与田地都围绕在村中央的钟塔边上。这样简陋的村子里甚至没有能让外乡人暂住的驿站,不过对此栀春早已习以为常,她窝在一截断墙下,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,朝坩埚里扔了一小截灰白色的鼠尾干。

    锅里沸腾的马铃薯汤在搅拌中逐渐带上了些许炖肉的香气。

    这个配方能让食物尝起来像茄汁烧肉,如果不计较奇怪的用料素材,勉强也算得上是方便实用。

    至少对于穷鬼而言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栀春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信使小姐——”

    这时,一个卷头发的小姑娘扒在墙边探头探脑,活泼地问道:“请问,可以寄信吗?”

    栀春闻言抬起头,摆出标准的营业微笑:“啊,当然。”

    邮寄到阿德兰特的信两封,邮费是三枚铜子。

    栀春打开自己的背包,把新收到的信件一并塞进最外层的口袋。

    那个背包的容量比看上去大得多,里面分门别类地装着大小不一的瓶瓶罐罐和各种符文插件,以及一些武器,侧袋里还束着几捆箭矢。

    简直像一个小巧的杂货铺。

    一旁的小姑娘也没急着离开,她好奇地打量着,努力回忆着家长的嘱托:“对了,我还要买一罐盐和沙栗油。”

    栀春的动作不禁一顿:“呃,没有?”

    “还有针线盒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厨刀呢?”

    “也——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一阵面面相觑之后,小姑娘忍不住发出质疑:“你不是商人吗?到底卖些什么!”

    “呃——”栀春想了想,摸出一把精巧的猎刀,“比如这个?”

    小姑娘挑剔地打量了一眼镶嵌在刀柄上的红宝石,不太满意地皱起眉头:“多少钱?”

    栀春:“320芬尼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样贫瘠的边境村落,大多数家庭的年收入也不过八枚大银币,怎么都不可能花费这么多钱购买一把菜刀。

    哪怕那上面附有“锋利”与“灼烧”符文,可以在野外照明和点火,还能使用三次“炽热之触”——

    说到底,谁会拿这种东西当厨刀啦!

    栀春又努力在背包里翻捡了一会儿,终于从最底层摸出一个小纸包:“对了,看看这个,三颗只要一芬尼。”

    那是一小包裹着蜂蜜与枫糖的红莓。

    片刻之后,栀春从背包里拿出她的笔记本,翻开新的一页。

    【1644年芽月7日

    出售红莓糖3颗:1芬尼】

    草。

    她放下笔。

    是不是应该换个大一点的背包?

    “黄昏”来临以后,人工驯养的信鸽通常难以飞越那片雾气,再加上交通不便,对于这些远离驿道的小村庄而言,远程通讯变得更加困难。

    而栀春,则是一名信使。

    ——兼职的。

    事实上,她通常是个流浪行商,手头拮据时偶尔会充当一下遗迹猎人,还曾七零八碎地学了一些蹩脚的炼金术……没办法,世道艰辛,被迫多才多艺。

    芽月的白昼并不长,当日头西沉时,伴随着一道厚重钟声,整个村庄顿时笼罩在柔和的光晕之中,与潮水般四下弥漫的锈色雾气隔绝开来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这个萧瑟的村庄变得稍微吵闹起来:外出的村民们匆匆踩点归来,将牲畜仔细锁进钟塔下的窝棚里,还有个小家伙大概过分淘气了点,被逮回家时从村头到村尾都听得见他母亲的骂骂咧咧。

    在嘈杂声中,栀春抬起头,仔细打量了顶上那片朦胧光幕片刻,然后她借着火光,摊开地图,在其中一个坐标上打了勾。

    虽说称为“信使”,但栀春的主要工作却并非收寄信件。

    距离“大崩塌时代”已经过去三百余年,弥天大雾仍旧在每个黄昏自地面升起,又在黎明时分散去,那些长时间暴露在雾中的生物会受到污染,进而发生无法预计的异变。这曾经导致辉煌时代在顷刻间分崩离析,而时至今日,幸存者们已经习惯了与它和睦共处。

    来自银雀厅的信使们翻山越岭,长途跋涉,为那些零零星星散落各处的净化装置进行检修与充能。

    ——当然,对于栀春而言,更重要的还是报酬。

    地图上已经打上了五个勾,这样一趟下来,耗时近一个月,能拿到大约九百芬尼的酬劳。栀春将笔记本翻回第一页,上面贴了几张新旧不一的传单:

    “二手‘冰霜之眼’炼金炉转让,配件齐全,八成新,只需8888芬尼”。

    “驯养级拉鲁夫大岩蜥,寿命约12年,寿价69000芬尼”。

    “冬青街241号商铺急售,特惠580000芬尼”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当然,以她如今的积蓄——

    全部!

    买不起!

    栀春的养母在失踪以前是个穷困潦倒的无证炼金术师,蜗居在灰街的阁楼里,用同一口坩锅熬汤和制药,收入只勉强付得起房租和修缮费。每逢月末赶工,连炖马铃薯里都混着股劣等青诘草的气味,好在到灰街买药的顾客大多也不在意这些瑕疵。

    卡米拉女士两年前接下一个探索任务匆匆出门,之后就杳无音讯,只留下一连串收了定金的完成订单。栀春好不容易收拾完养母抛下的烂摊子,便开始辗转漂泊于各地。

    相较于总在消极怠工的卡米拉女士,她可谓是勤奋踏实,兢兢业业,可惜,大概是运气问题,依旧存不住多少钱,常年入不敷出。

    唉,或许芬尼就如叶梢朝露,转眼便会消失不见吧!

    炭笔在手指间转了两个圈,迅速计算完这一趟的花销与收入,栀春得出了结论。

    淦。

    这不行。

    果然得找点其他收入。

    信使们总是行色匆匆,晨光初曦,栀春已经熄灭火堆,在村中的井边灌满水袋,顺便洗了把脸。

    雾气尚未散尽,但已不足为虑,迎着早春清晨湿润的空气,她背起背包,踩着支离破碎的街道离开村庄。

    道路的痕迹断断续续地延伸至附近的林地之中,大概步行了三个多小时之后,丛林间出现了一片教堂的遗址。

    潮湿的苔藓和树藤爬满裸露的砖石,盘根错节的枝干生长在坍塌的残垣间,灌木丛间还能窥见散落的雕塑残骸。

    在旧帝国时代,这里本是朝露原野边缘的普通小镇,但如今,茂盛的植被几乎已经覆盖了原本属于城镇的地方,以另一种方式焕发出蓬勃生机。

    这些临近村落的零散遗迹并没有多少探索的价值,经过三百多年的光阴,恐怕连原本掉在石板缝里的硬币都被捡走了。

    栀春掀开一块碎石板,眼疾手快地按住一条蹿过的树翼蜥,捏着它的鳞翅装进采集瓶中,然后敏捷地地攀着常青藤爬上一旁的白橡树,取出一支巴掌大小的望远镜,四下搜寻起来。

    这个时节经常会有落单的鹿来附近觅食,她咔咔转动着镜头刻盘,仔细观察着树丛间留下的细微痕迹。

    最好是头重角鹿,尤其是雄鹿,那双漂亮鹿角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卖个好价钱。

    藤鹿与枝角羚也不错,只要不是盾纹鹿那种皮糙肉厚、又不值钱的家伙就好……

    她蹲在树上,心不在焉地琢磨着,突然间像察觉到什么,警觉地抬起头,轻轻嗅了嗅。

    林地很安静,一只野栗鼠正在灌木丛下敲打坚果,发出哒哒细响。

    新生的草叶、初绽的野花、潮湿的泥土,以及——

    栀春心念急转,猛地调转过视野,仅过半息,她毫不迟疑地将望远镜往腰带一挂,整个人直接向后倒翻,从枝头落回地面,紧接着顺势一滚。

    几乎就是顷刻,不远处的树影剧烈摇晃起来,树冠陡然炸开,一只翼展近两公尺的猛禽振翅而起!

    它的羽毛与树叶肖似,在枝桠间穿行丝毫不见阻力,兔起鹘落,那只野栗鼠没能跳出两步,就被利爪勾起,连同橡子囫囵吞下。

    但显而易见,这只狩林鹰的目标并不在此。

    栀春屏住呼吸,趁着扑空的对方重新展翅起飞的瞬息,反手抬起机械弩,扣下扳机。

    弩矢“砰”地扎进猛禽的脖颈,激起一声尖锐的短唳。

    一击即中,栀春立刻一骨碌翻身爬起,就像只敏捷的小兽,头也不回地朝废弃的教堂内蹿去。

    ——“喀啦”。

    祸不单行。

    足下发出一声不妙的细响,布满苔痕的石板路面毫无预兆地塌了一块,栀春猝不及防,一脚陷了下去。

    来不及错愕,她直接扭身举起弩弓,险而又险地架住锋利的爪子。栀春坐倒在地上,金属弩臂在猛烈的撞击中微微形变,被激怒的猛禽拍打翅膀,尖锐的喙带着泥泞的腥臭,扑向她的脸。

    栀春避无可避,虎口已隐隐透出血色,她咬紧牙关,屏息凝神,抬起尚能活动的那只脚重重朝对方的腹部蹬去。

    弩弓上的压制随之一轻,她总算能腾出手拔出随身的短刀。

    虽说她不太擅长刀剑,但如果是这个距离的话——

    几番拉扯之间,身下的传来一连串不堪重负的声音,栀春甚至捕捉到沙砾簌簌落地的动静,紧接着,她的身体微妙地一沉。

    栀春:草?

    她还没有,也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补救,“咔擦”,整个人便连同垮塌破碎的砖石一同向下坠落。罪魁祸首也似乎受到惊吓,它松开爪子,栀春就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在飞速远去的狭窄天空上盘旋着,还发出几声遗憾的鸣叫。

    他妈的。

    栀春想。

    这种皮糙肉厚,还会飞的东西,果然最讨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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