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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七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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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云儿,你的哥哥们回来,看看他们事情办的怎么样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”一个坐在凉亭边的少年道。

    他是那么冷淡,眼神是那么专注,他的目光投在人身上,仿佛被一条铁链锁住一样,让人无法呼吸。

    他便是谭门七甲之首——谭鹤云。

    谭门七甲分一甲一名,中甲三名,末甲三名。

    一甲谭鹤云。

    中甲谭鹤天,谭鹤龙,谭鹤山。

    末甲谭鹤林,谭鹤壁,谭鹤泉。

    在苏州城甚至整个天下,提到谭门,天下枭雄无不为之胆寒。

    这七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,每一项技能都足以傲视天下,其智慧,谋略也都是千年来世间少有的人。

    谭门之所以有这样的名望,不单单是七子有着超高的武学修为,还因一本上古奇书,那便是谭门之主谭昊的玄术之书。

    而谭鹤云的法术修为更是深不可测,书中的所有玄术也只有他早已完全通晓,既可通神,也可泣鬼。

    此书极其难懂,很多奥妙更是匪夷所思,得此书者千年来能完全掌握的也只有谭鹤云了。

    本是一介凡体竟能有这样修为造诣,真是难得 ,放眼天下能与之匹敌的寥寥无几,包括他爹谭昊。

    谭鹤云虽只有二十五岁,但是他的成名之战却是在八年前,他只身一人便荡平了南方所有与谭门为敌的门派。

    那一战血染天红,天色惊变,他所到之处无一活口,无论你在何地,只要在他心中那本死薄上,那便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。

    整整六天,即便大战过后,空气中依然飘荡着血腥的气味,久久不能散去。

    那一战他的性情也彻底变了,世人都知七甲,可真正目睹他容颜的敌人却无一人再知晓。

    从此他被推向神坛,一个无情而又神秘的人,而谭门也名震天下。

    然而并不是他天生嗜杀,是他从小生活的环境让他渐渐的变成了一个冷酷的人。

    在那个人人欲想修道的时代,各个门派相互争夺,杀戮不断,可是能真正成仙成道的却屈指可数。

    “爹,我们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谭昊笑道“龙儿事情办好了吗?”

    谭鹤龙不屑地道“什么宣和庄罗鹰爪,我还没拔刀,他就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了,我根本没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“好,这次龙儿首功。”

    站在一旁斜靠着墙边的谭鹤云微微眯起了眼,像这类货色,至今时今日已然不配他出手了。

    谭昊又看向一边的谭鹤林道“林儿,你那里呢?”

    只见谭鹤林提着一个箱子,打开一看,竟然是……

    青山派镇派之宝,虚清鼎。

    谭昊哈哈大笑道“林儿有心了,好了,你们两个赶快去休息吧。”

    说罢众人便散去了,谭鹤云也正要离开,却被他爹叫住。

    “云儿,知道为什么我让你二哥,四哥去做这两件事吗?”

    “青山派跟宣和庄是我们与鹏王岭之间的屏障,之前一直是独立的,现在双双投靠了飞鹏王,无疑是打开了我们的门庭。”

    “对,所以要根除,否则我们会被动。”

    鹏王岭一个可怕的名字,鹏王岭飞鹏王,是唯一一个实力与谭门不相上下的门派,也是唯一一个敢跟谭门论高下的门派。

    鹏王岭设有十四个堂口,每个堂口的堂主都是飞鹏王从天下间搜寻的当世高手,有的法术高超,有的用毒无双,有的善使法器,还有的会炼丹增寿。

    这些年各方势力都在谭门跟鹏王岭之间举棋不定,有的投靠谭门,有的投靠鹏王岭。

    相传三十年前飞鹏王是从王府中出来的,一场政变让他卷入其中。

    那晚他浑身都是剑痕,像是经历了一场恶战,昏迷在路边,被一位老农捡了回去。

    后到这苏州城边的山岭中占山为王,称为飞鹏王。

    谭昊紧锁眉头道“我们与鹏王岭迟早会有一场死生战,云儿你一定要好好修炼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谭鹤云怎会把飞鹏王放在眼中呢,他追求的是更高的法术。

    大多玄术是以丹田运气,催动真气,外达四肢百体,沿经络分布而完成,从而御剑飞行等等。

    谭鹤云现在修炼的早已超出玄术之书上所记载的至高玄术。

    他现在的修为更多的是以念运气,把炼精化气,积累内气的道口封闭,不与全部释放,以母体的形式将真气送之全身,取之不竭用之不尽,本体更是幻化与无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不知为何谭鹤云今日想去闹市转转,不知多久没有在热闹的街上走过了,儿时的他也总是沉浸在练功中,这城中有多少条街道他都不清楚。

    慢悠悠地来到一家酒馆,点了一些素菜跟一壶酒,正要吃却听到楼梯口……

    “你个臭要饭的,有钱付账嘛,给我滚出去。”老板破口大骂道。

    “哪有开门做生意,不让客人吃饭的。”一个年轻的声音道。

    原来是一个灰头土脸,穿着褴褛的瘦弱小伙子,样子看着也确实有点……

    “哎……哎,你还敢推我,你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,你知道我没钱吗?”小伙子生气的说。

    说着便在怀里掏出一个钱袋,愤怒地砸到旁边的桌子上,看似沉甸甸的,打开便往里摸索着。

    小伙子急切地说道“张开你那狗眼看清楚这是什么。”

    白花花的一锭大银子,原本吵闹的大厅,顿时安静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时老板看着桌上的银子,突然露出笑脸,道“哈哈,原来是公子啊,刚才是我眼拙,冲撞了公子,万望恕罪啊。”

    “呵……公子?我不是臭要饭的嘛,”小伙子嘴角上扬调侃道。

    “嘿嘿,都怪我眼拙。”说着便小心地拿起桌上的银子。

    “你个狗势利眼,哼!”

    “额……来呀,给公子拿好酒好菜。”老板尴尬地说道。

    这原本就是嫌穷爱富,逐强避弱的世界,真是毫无违和感!

    饭菜一上那小伙子便狼吞虎咽,像是饿了好几天似的。

    片刻后,吃完便匆匆地离开了,谭鹤云也正起身离开,这时两个人鬼鬼祟祟的跟着那个小伙子出了门。

    谭鹤云暗想怕是这小伙子有危险了,但是一向冷漠的他,又怎会为这样的琐事挂心呢。

    出了酒馆门便往城外走去了。

    走到一片树林的时候,突然听到有什么动静,急促的脚步声,谭鹤云便躲到一棵树后。

    乍一看,原来是刚才那个小伙子,只见后面真的跟着那两个鬼鬼祟祟的人。

    突然……

    “啊”

    小伙子应声倒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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