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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、国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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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找时间带你学戏, 从吊嗓子开始。”沈槐再次道。

    喜从天降把沈声默给砸懵了。

    刚才她几乎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。

    之前沈槐那么坚决,一点也不愿松口的样子,怎么这一会儿态度直接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了?

    不管了, 拜了再说,傻子才问为什么。

    沈声默喜道:“谢谢爸爸, 不, 谢谢师父!”

    沈槐眼底闪过一丝笑意, 但很快板起了面孔,一副训斥的口吻:“虽然我答应了要教你, 但你要记住, 我们得约法三章。”

    “约法十章都行!”

    沈槐开始给她立起规矩来。

    “第一,在人前不能显露你在学戏,亦不能叫我师父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, 我虽是你父亲,但如今成为你的师父, 便要严格的监督你, 培养你,试图蒙混过关是没有用的。学戏是苦活, 不可半途而废, 切记要持之以恒。”

    “第三,没想好。”

    没想好可还行。

    沈声默扑哧一笑, 点了点头:“我明白了爸爸, 我一定会乖乖听你的话。”

    听闻她这么说,沈槐才放心的点点头, 觉得女儿这么乖巧,能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的。只是转念一想,忽然想到那天她躺在地上撒泼的样子, 面色顿时一僵。

    会……做到的吧?

    沈槐看向沈声默再次道:“你真能做到?你要是做不到,我们两个的身家性命,可要全交代在这里了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半是吓唬,半是认真,他得让女儿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才行。

    沈声默用力点点头,说:“爸爸我知道,我不会跟任何人说起,也不会说我正在学戏。”

    交代完毕,沈槐才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头,知道女儿真的听进去了。

    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,沈槐自然是经过深思熟虑,不是脑子一热做的决定。

    学戏是苦,更加没有前途。可如今……再没前途,还能没前途到哪儿去呢?再坏也不过如此了。

    眼看着

    他余下一生都将在这个地方度过,连个消遣都没有,日子清苦又无聊,精神若是没有个寄托,很难坚持下去。

    既然女儿有心想学,他又有力可以教,为什么不满足她?

    即便不能登台唱戏,自娱自乐也是好的。

    而且他也就这个本事傍身了,不教这个,还能教女儿干苦力?干苦力是不用教的。

    沈槐已经找不到拒绝沈声默的理由,反而找到了很多个说服自己的理由。

    这件事便这么敲定下来。

    沈槐说:“我会找时间带你进山,我知道有个山坳,很安静,平时没有人在,我们去哪儿练功吊嗓子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等沈槐睡了之后,沈声默才抽空看了眼系统刚刚给她的奖励。

    【一双软底舒适的练功鞋。说明:可以帮助宿主更好的练习,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】

    沈声默脚底上的这双鞋是沈槐托人给她做的,已经穿了两年。

    做的时候,考虑到要常穿,耐用,所以鞋底纳得很厚,长度不适合当时的她,而是偏长的,预留出来的长度就是为的就是她长大后还能穿,不必再做一双新,可以说非常节省和经济。鞋子也由一开始的松松垮垮到现在长度大小都很合适,只不过鞋底都快被沈声默穿烂了,舒适度什么的自然是没有的。

    穿着这样的一双鞋走路,有多难受自不必说。若是还要穿着去练功,只怕脚会经常受伤,不好受。

    今天走了许久的圆场步,沈声默正觉得脚板酸痛难当,想按摩按摩缓解时,系统就给她送来一双新鞋。

    这可真是瞌睡送来枕头。

    系统给的新鞋看上去并不新,和沈声默脚上的这一双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沈声默从系统空间里拿出来,试了新鞋子才发现内有乾坤。

    鞋子表面上虽然是一样的,可穿上去后,沈声默发现新鞋子和她的旧鞋子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鞋底特别软,但又不薄。走起路特别省劲儿,别说是穿着练功了,哪怕是穿着去翻山越岭都不会难

    受。

    沈声默把旧的鞋子扔进系统空间里,外面放着新鞋子,决定以后就穿这双了,而且外面看着一模一样,没人发现她换了新鞋子。

    统子真是个好统子,居然会自己思考,面面周到的安排了,真不错。

    沈声默在心里夸夸它。

    -

    一夜过去。

    次日,母鸡下了两颗蛋。

    沈声默全煮了,一颗给沈槐送去,一颗给自己吃。

    吃这么多天的面饼面饼,沈声默都快吐了,此时哪怕只是一颗水煮蛋对她来说,都是难得的美味,更是从中品出了其他山珍海味不曾有的味道。

    真是太令人感动了。

    拿上润喉水和鸡蛋,沈声默蹦蹦跳跳往田垄间走去。

    沈槐正给玉米浇水,手里拿着一个葫芦瓢舀水,时不时擦一擦脸上掉落的汗珠。

    “爸!”沈声默叫他,然后小跑过去,把还温热的鸡蛋递给他,以及一碗冰凉的润喉水。

    这一次沈槐没有推辞,因为他知道家里有一只会下蛋的母鸡。刚刚心里还想着,回去的时候要抓几个蚂蚱喂鸡,蛋才能下得多一点。

    沈槐说:“今天我把这片田垄干完就可以回去,一会儿……我们去山里。”

    他对沈声默眨眨眼,眼中别有深意。

    父女两人经过昨天晚上的交谈,如今已经建立起心照不宣的默契,沈声默明白他的意思,立即点头:“好!”

    交谈完毕,沈声默没有回家,而是留下来帮沈槐干活。

    吃完了蛋,喝完了水,沈槐有劲儿了,干起活来更加利索。

    父女两人配合得很好,一个挖坑,一个埋土;一个播种子,一个浇水;速度比田间任何一个种田的老把式都要快得多。

    天上的日头正毒,天正热,别说说小孩子,就是大人都有点受不了。

    有些人家会让孩子来帮忙干活,可是这么热的天,就是大人舍得了,孩子也受不住。

    可沈声默一个小女孩,顶着那么大的太阳,干起活那么利索,没有撂

    担子不干。

    这一比,可把所有的熊孩子都给比下去了。

    见沈声默这么乖巧听话,顶着这么热的天气还愿意帮忙干活,其他的人忍不住夸奖道:“小沈家的闺女,手脚就是勤快,哪像我家那个臭小子,一点也不知道干活,一天恨不得打他八顿。”

    这个家长口中的臭小子说的就是小胖。

    沈声默心想,对,没错,你说得真没错。小胖除了天天打架惹事上蹿下跳,拽她辫子,还真一件好事都没做过。

    她心里虽然这么想,但口上却应得很谦虚。

    把沈槐负责的的田垄种完,领了饭,记了工分,沈槐就带着沈声默进山去了。

    他们现在要找一处没有人的地方吊嗓子。

    -

    山坳里的清幽地是沈槐一次劳作中无意发现的。

    这里地处偏远,鲜少有人过来。这是一次他被派了最难的活,走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这里,已经算是半深山。

    山坳周围连个鬼影都没有,更别说人。

    沈槐第一次发现这个地方时就知道,这是个极好排遣寂寞的地方。他要是得空了,爬上来唱上两嗓子,应当是极好的。

    只是他胆子小,从来不敢付出行动。总是害怕被人抓了小辫子,再也没有翻身的余地,做事总是缩手缩脚,畏首畏尾的。

    今天为了教沈声默练嗓子,便带她来了。

    “站好。”沈槐秒变脸,让沈声默站好。

    沈声默果然很听话,随着沈槐走了这么远的路,一句累也不喊,乖乖站直了身体。

    沈槐依照着自己少时和师父练功的样子,一板一眼说给沈声默听:“吊嗓子,声音要绵长,吐字要清晰,气沉丹田,腹腔发声,声音洪亮……”

    这些都是经验之谈,都是从前一辈的身上流传下来的技巧和技艺。没有人出书立传,没有归纳总结,只有师徒之间口口相传,只有一代一代的传承。

    哪天人没有了,传承就断了。

    巴拉巴拉说了一通之后,沈

    槐问沈声默:“都记住了吗?”

    “记住了。”沈声默点头。

    记住?当初他可是挨了好多板子才记住的,莫不是在骗他?当时和沈槐一起学习的孩子有很多,沈槐已经算记忆力很好,很快能记住的,可即便如此,他还是挨了师父不少打才长了记性。

    沈槐继续板着脸:“我不信,你重新说一边给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吊嗓子,声音要绵长,吐字要清晰,气沉丹田,腹腔发声,声音洪亮……”沈声默一字不漏的复述出来。

    沈槐一怔,为自己刚才的话感到羞愧,同时觉得,他女儿可真是个天才!

    大人说一边就记住,这不是天才是什么?

    她的小脑袋瓜,聪明得难以想象。

    “行,既然如此,那我们就开始吧。”

    沈槐摆开了架势,一只手背负在身前,开嗓的时候,整个人周身的气质都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“呀——哈——”

    沈槐清了清嗓子之后,开了嗓子。

    山坳里幽静无比,周围只有鸟叫声和一点淅淅沥沥的水流声。沈槐的这一嗓子,在山间回荡起来,悠扬而动听,仿佛从远处天边传来的天籁之音。

    能明显感觉到,他特意压低了音量,但无损声音的美感,依旧能洗涤人的耳朵。

    这一声只是单纯的发音,没有任何词句,这便是最最简单的练嗓。

    可即便如此,沈声默还是听出了珠玉般圆润动听的语调。

    这一声,当真无比的婉转动听,沈声默都哆嗦了一下,忍不住开始畅想,若是此时在戏台上的扮相,唱起来,该多么的好看啊?

    沈槐以前唱的是青衣旦,所谓青衣旦,就是在戏曲中以稳重内敛,端庄大方见长的青年女性。

    是戏曲人物中,最具风月,最令人遐想,最美的旦角。

    之前沈槐说他唱青衣旦,沈声默还没太大的感觉,可如今这么近距离听他开嗓,这种冲击力不可谓不小。

    虽然沈槐现在只是一身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一副,没有华裳,没有戏服

    ,可是他的神态出来了,沈声默几乎能从他流转的眼波中看到一个深闺女子的闺怨。

    沈声默一张小脸上露出崇拜的神色:“爸爸你真厉害。”

    做一个十足的马屁精,夸夸夸起来,同时小手拍拍,很给面子。

    沈槐却无奈苦笑的摇头:“老了,嗓子唱不动了,这个行当还是得年轻人来当。我只当了几年的台柱子,后来,后来就不行。”

    他没再多说,只催促她:“你也来试试,我看看你的资质。”

    “呀,哈。”沈声默开嗓。

    “气急气短,再来。”

    “呀,哈!”

    “不够柔美,再来。”

    沈声默:“……”

    爸爸你变了,再也不是那个随随便便撒个娇就能应付过去的爸爸了。你这么凶,这么严厉,手里还拿着从地上捡来的木棍,一副不爽就要打人的样子,和你刚才婉转唱歌的样子,差别真的好大哦!

    不过关于学艺的事情,沈声默也不会怠慢松懈的,沈槐说怎么样,就怎么样。

    父女两人一个教得认真,一个学得认真,就这样,三四个小时过去了。

    日头逐渐偏西,天色变暗。

    一直到傍晚的时候,沈槐才说:“行了,回去吧,你有空就多来练练,爸爸不一定每天都有空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选了这一行,就得吃苦,半途而废是不行的,也学不了任何本事。”

    “当年我学戏的时候,一共十七八个人一起进戏班子,天天挨打,饭也吃不饱,有些人挨不住苦,就走了,最终只剩下七八个人唱戏,撑起了一个戏班子。”

    沈槐说:“要想人前显贵,就得人后受罪。师父说,没有不挨打的角儿,也没有学戏的能免于责罚。今天你是第一天,我就不打你了。”

    他嘴上说得严厉,可实际上却没真上手打沈声默。真要打,沈槐是舍不得的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沈声默也足够有灵气,从来没出过错。虽然还很稚嫩,但只是第一天就有

    这样的效果,沈槐就已经很满意了。

    何况,他也没真想让沈声默成角儿,让孩子开心开心得了。

    沈声默点点头,然后赶紧拿出润喉水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今天这一开嗓,开得嗓子疼。好在还有系统给的润喉水续命,不然她明天估计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就着润喉水,父女两人在山上吃完了晚餐。

    沈声默如法炮制,拿小的饼换了大的饼,沈槐没有发觉,只觉得自己的肚子吃不下肚子,很容易就饱了。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老了,吃不动,还暗戳戳伤心了一会儿,觉得自己的身体不行了。壮年的时候,胃口大得能吃下好几碗饭,现在吃个面饼就不行了。

    “行了,回家吧。”沈槐牵着她的手,带着她下山去。

    -

    【叮咚——恭喜宿主完成了戏曲第一课,系统已经为您发放奖励,请注意查收~~】

    沈声默听到这个声音,忍不住一顿,脚步也跟着停下来。

    见沈槐在前头大步的走,一点没注意到后头的动静,沈声默才小心翼翼查看了系统空间里的奖励。

    【一只肥美的兔子。说明:可以用来充饥,系统出品,非一般的野生动物,请放心食用】

    沈声默抬头看了眼沈槐,见他依旧没有回头,随后轻手轻脚把兔子从系统空间捞出来。

    她“哎呀”一声,假装艰难的抱住这只从天而降的兔子,面色惊恐中带着欣喜,看上去有点被吓到的样子。

    只不过吓到是假装的,惊讶也只是暂时的,实际上她一双手紧紧抱着兔子,不愿意松开半分。

    沈槐听见动静,回过头来看她,待看到她怀里的兔子时,也怔了怔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哪里来的兔子?”沈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,它自己撞我怀里的。”沈声默紧紧的抱着它,“爸爸,它好可爱啊,也好温顺啊,一点都不反抗的。我可以把它带回家吗?”

    沈槐的目光也落在那只兔子身上。

    这只兔子通

    体雪白,绒白的毛色一尘不染,一双兔耳朵半垂下来,兔腮尖中带圆,红红的眼睛看上去也十分可爱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就是沈槐这样的大老爷们看到这么可爱的兔子,心也忍不住砰砰跳了一下,被萌到了,更别说是小孩子。

    没有人能拒绝这样毛茸茸的魅力。

    沈槐露出慈爱的笑容:“你是想带回去养起来吗?我们得做一个兔笼子关着它才行。”

    沈声默却摇了摇头:“不,我想吃了它。”

    一双眼睛十分诚恳的看向沈槐,很诚恳。

    兔兔这么可爱,怎么能忍住不吃呢?她多久没吃过荤腥了。

    沈槐:“……”

    最终这只可怜的兔子还是被带回来了。

    因为今天的晚餐已经吃过,所以沈槐并不着急把兔子吃了,而是和母鸡放在一起,关起来,留待取用。

    虽然只是一只兔子,但沈槐却觉得,近日来,自己的运气果真变得好了许多。

    不,应该说,女儿的运气果真是很好的。

    进山一趟,先是抓了一只鸡,后面又扑腾出来一只兔子,尽往女儿怀中撞了。

    看来山里遍地都是宝贝,以后有空要经常进山才行。

    也要经常监督一下女儿的功课才行。

    -

    第二天,沈槐把兔子处理了。

    因为舍不得一天吃完,所以只吃了一半的兔子肉,一半留起来风干,做腊味,可以保存很久。

    做腊味虽然失去了鲜味,但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,也可以等着吃不上粮的日子等着救命。

    沈槐是挨过饿的人,会自己过日子,有什么东西都会想屯起来。手里没有粮食,心里就不踏实,觉都睡不安稳。

    兔毛也没有浪费,而是剥下来,等着下次进城的时候,去供销社卖掉,能换一点钱用。

    接下去几天,沈槐的活总是干得特别迅速。

    一来是他心中挂念着要带沈声默进山,所以干活特别利索;二来是在沈声默的暗中投喂下,他的体力变好,力气变大,干活也快了许多。

    进山的次数越多,沈槐便发现,山上的好东西很多。

    有时候,他们父女两人走着走着,会忽然掉下来一只奄奄一息的鸟,又巧遇一从长得十分好的菌菇,甚至在溪水边洗手也能摸到鱼。

    这种意外之喜一直没停过,每次进山总是个满载而归。沈槐不知道的是,这些都是沈声默通过刷任务获得的奖励。

    什么老天长眼的好运没有,但是黑科技系统有。

    沈槐不知道其中内里,就以为是时来运转。

    因为接二连三的天降食物,沈槐和沈声默的日子好过了。

    他们家终于有余粮,再也不用光靠着那点紧巴巴的口粮过日子。

    动物的肉不仅能吃,皮毛也能卖钱。有时候碰见好的菌菇,名贵些的,沈槐也舍不得吃,而是都留起来晒干,等着进城去卖换钱。

    手里有点钱傍身,孩子病了看病也容易,除此之外,沈槐觉得沈声默一身衣服已经很破旧了。

    新三年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。

    他一个大老爷们,穿破旧衣裳不要紧,女孩子还是要爱俏一些才行,才舍不得他女儿天天那一身灰扑扑的衣服呢。

    日子一天一天好过起来。

    沈槐已经许久未曾感受到好运的眷顾,可此时他竟然真的感觉日子一天一天变好起来。

    破旧的屋子逐渐有了家的样子,床上铺上席子,米缸里也加上了米,梁上挂着腊肉,总算不是什么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加上一有空就往山里跑,在那里,他重拾唱戏的乐趣,享受为人师的喜悦,这让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总算不那么无望。

    沈槐的眼里逐渐恢复了光芒,变得神采奕奕,不管走到哪儿都是众人的焦点。

    这不奇怪,他长得好,眉眼周正,气质也很清雅。如果不是出身不好,还带着一个女儿,以他这样的面貌,是有很多姑娘愿意嫁给他的。

    如今精气神一上来,人有自信了,看上去就感觉舒服。加上他平日为人和气,认识一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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