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盒饭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我在原始社会做娇宠 > 第266章

第266章

<<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>>
    元夕不怪风给自己下蛊,却怪他因此将禹送入到危险当中。

    一边愧疚着,一边又带着责怪,她此时的心情分外复杂。

    好在风不在了,不然,她真不知道该如何与他相处。

    还有白,她们曾是最好的朋友、兄弟、亲人,她也知道白对她的心思,可她对他只有亲情友情,不想伤他,亦不能回应他。

    她知道,白和风兄弟二人在离开人世时,都带着很多的遗憾,这其中就包括她。

    想起从前种种,她越发的觉得有些愧对这对兄弟,也更加的确定了对禹的感情。

    她前世今生见过不少的男人,能和风白并驾齐驱的,实属凤毛麟角。对于喜爱男色的她来说,对才色俱是上乘的兄弟二人的爱慕之情能够做到泰然处之,可见在她的潜意识里,禹是独一无二的。

    “坐了好久了,回去吧。”庄眼看着天色差不多了,上前来提醒她回部落。

    元夕从回忆中挣扎出来,看了看天色。

    来时太阳刚刚升起,现在已是就快西斜。荒山野岭的,她居然坐了一小天。

    是时候回去了。

    她伸出一只手,庄扶着她起身。坐得太久,身体有些僵硬,她的脚步有些凌乱,一如她这些天的心情。

    回头看了看彼此相伴的父子三人,元夕留下个默默的祝福,转身下山。

    让风和白失望不是她的本意,只是情之所至,无可替代。

    她现下能做的,是帮他们守好周部落,也算没有辜负他们的嘱托和信任。

    *

    禹走后的第二十六天,元夕的承受力终于达到顶峰。

    她怎么也忍不住心里的急切和慌乱,睁开眼睛就焦躁地不住来回走着,心里像压了块巨石一样,脸色阴沉沉的吓人。

    珍战战兢兢地把食物呈上来,准备伺候她吃。

    离开部落一整天不知所踪,回来就沉个脸,一丝笑容都没有。她家首领她了解,轻易不动怒,那是首领一怒、血溅当场的人物,谁能不害怕?

    有心想劝劝吧,又不知道从何劝起。万一没劝好再弄遭了,后果她可承担不起。

    庄在这里当了把英雄,把战战兢兢的珍赶走了,亲自动手将上好的烤腿肉撕成小块,用洗净的菜叶包裹着,喂给她吃。

    这是她最喜欢的食物之一,每每她不开心时,珍都会特地为她做上一次。不为别的,只为看见她看在食物的面子上,不要那么阴沉可怖。

    因为,沉着脸的首领实在太吓人了。

    更吓人的是首领的大刀,切人脑袋跟砍菜似的,那叫一个轻易。

    元夕记挂着禹,心不在焉,也没什么胃口,应付着吃了几块,便再也咽不下去。

    庄又连哄带劝的喂了碗菜汤,才让珍撤下去。

    身高马大的庄也很无语,这是首领吗?简直是祖宗!

    元夕心烦意躁地回木屋取来自制的长鞭在院子里开始唰唰地舞动。

    不做点激烈的事情,她想她会疯的。

    鞭风凌厉,没一会儿便扫得满院子碎叶枯枝乱飞,灰尘滚滚。

    东几次想上去劝劝,别这么发疯了,没看一部落的人都被吓得躲起来了嘛。

    可东每次一抬脚都会被庄拦住。

    他的主子他知道,若是不让她把心里的郁结之气发散出来,结果不是把自己弄出病来,就是有哪个不长眼的得挨收拾,再或者挎上长刀直奔秦部落,把那些人头当成大白菜似的一顿乱剁。

    他离得首领最近,陪在她身边的时间也最长,挨收拾的风险最高。

    所以,坚持让她随意折腾。

    不就是几棵树嘛,全打碎了大不了再种几棵,总比自己被收拾强得多了。想想他家首领的那超凡战斗力,他就双腿发抖。

    明明是个看上去一阵风都能吹跑的小母兽,体内却蕴藏着巨大的能量。强壮如庄也偷偷想过,若是她拿出全部的实力来打,他能不能接得下她五招!

    他还很困惑,明明他的身体更强壮,却为什么是个不过开始练习几百天的母兽每每把他打得落花流水,没脸见人。

    唉,首领就是首领,学什么都快,干什么都狠!

    庄对此分外的自卑,总觉得自己连母兽都打不过很丢脸,却不知道元夕在前生其实就是个高手,只是她一味的懒怠、低调而已。

    话说,能被自家男人宠成小公主,谁愿意灰头土脸的去做女汉子呀。

    眼瞅着打光一整棵树的叶子后还没尽兴,腮帮子鼓鼓着,庄没办法,为了不被荼毒,直接带着出去打猎了。

    要说一个人发散剩余精力最好的方法,在原始社会,打猎应排在榜首。

    打猎既是个超强的体力活,也是个智慧活。

    在周部落里,能把情商和智商最大程度统一起来的,也只有宝首领。而庄和东表面严肃,心里却要乐开花了。

    首领一出手,必须弄几头像样的大兽,要不然都对不起首领的一世英名。而他们也正好过过打

    庄和东护着元夕进入猎区,小心翼翼地伺候大半天也没见脸色高兴,不免上火。

    山里也是,今天的猎物怎么这么少,走了老半天,连只兔子都没看着。

    打猎什么也没打着,赶情浪费时间和感情老半天,结果打了个寂寞。

    直到快回去时,元夕亲手捉到一只饿得精瘦的小鹿,才露了笑脸。

    庄和东松了一口气的同时,却更加上火。

    首领是笑了,危机解除。可弄了只半死不活的小鹿崽子,有什么用?

    你想要鹿就早说,我们给你逮个健壮的。弄个瘦得走路都打颤的小玩意儿,养得活吗。眼下是乐颠颠的带回去了,回头没等开心两天哪,嘎,死了。伤心的是她,可倒霉的肯定是他们这些近侍。

    真是,就没见过这么让人操心的首领。

    “宝,我看它八成快死了,带回去也很可能救不活。不如,你别要这只了,明天我给你弄只好的,又健康又漂亮的,行不行?”

    “不行。”元夕的回答斩钉截铁。

    庄的脸直接黑了,被噎得差点背过气去。

    首领就是首领,怼人也这么的言简意赅,真能把人噎死。

    这是油盐不进?

    东一看庄阵亡了,接过庄的枪不知死地也冲上去,“这么瘦,就是能活下来,也肯定长不大,不如不要。”

    “那有什么呀,我姥姥说了,有骨头不愁肉,多喂喂自然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东:......

    行吧!

    “好了,咱们回去吧,给小鹿找个奶妈。”

    元夕乐呵呵的亲自抱着,小?一抬,发布回去的命令,很快走了出去。
<<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>>
添加书签